农村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意见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农村环境整治村垃圾处理办法〉的通知》(兰委办[20*]52号)文件精神,加强环境整治村卫生管理,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快推进我镇城乡一体化进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的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美化、净化农村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体系
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培金同志任组长,阎路刚同志任副组长,徐勇、金少平、项晓伟、杨志增为成员。
(二)运行机制
按照市、镇、村、户四级联运,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做到垃圾进桶或将垃圾送到村垃圾池。
2、村收。各村保洁员负责做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并将职责范围内的垃圾及时收集进池。
3、镇中转。由各村定期或不定期将垃圾运送到镇中转站,进行分拣、压缩处理。
4、市处理。由市环卫处负责将各镇乡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到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元害化处理。
三、工作职责
对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镇政府。负责本区域范围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以及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垃圾中转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
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开区域的保洁;负责农户垃圾桶的配备和垃圾池的建设。
四、资金筹集
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多方筹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垃圾有偿清运机制,有条件的村可以向农户收取适当卫生服务费,以弥补经费的不足。
五、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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