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党委教育宣传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兰委[20*]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系统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实施意见制订如下,要求各科室单位,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营造“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良好氛围,把“两创”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努力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各项水务工作发展,扎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兰溪的全面崛起。
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牢牢把握主题,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主题即“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
二是始终贯穿主线,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条主线就是要把学习贯穿始终,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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