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于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81号),这标志着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次农业普查工作。20*年中央明确把“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写入了一号文件。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专门就农业普查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切实抓好。回副总理还亲自参加全国第一次农普领导小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和省政府也非常重视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黄莉新副省长多次了解我省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新年上班第一天黄副省长又亲临省统计局听取和了解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并提出四点要求。
今天有20多个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参加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可能有些同志还不十分熟悉农业普查工作。受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汤以伦同志的委托,下面,我简要向各位领导介绍一下农业普查的有关情况,同时把全省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和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向领导小组作汇报。
一、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普查是一个国家获得重大国情国力的最重要的统计方法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大型普查制度,我国农业普查在逢6的年度开展,每10年进行一次。
1996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党和政府掌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真实情况,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国策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10年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的形势下,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对农村社会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总结社会经济发展背后的原因和规律,对于认识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非常重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一)总体目标。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出发,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性决策信息;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基本的“三农”信息;为建立以普查为基础的统计调查平台,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提供支持。
(二)普查方案的设计原则。坚持国际一般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相结合;兼顾需求与可能,注重可操作性;兼顾历史与现实,注意具有连续性。
(三)普查范围和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资料的时点是20*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是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普查的主要内容。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二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三是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四是农业土地利用状况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五是农村投资规模。六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七是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九是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十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
通过此次普查可获得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服务业单位等基础信息,还可作为今后开展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
二、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
第二次农业普查分为普查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与发布、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四个阶段,计划于20*年底结束,历时3年左右。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年4月-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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