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意见
根据江苏省、*市下达的“十一五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
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省、*市下达的责任状任务,我市属于一般治理区,“十一五”期间即到201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率考核要求达到50%,*市级新农村要全覆盖。
目前我市农村有90个村、17个涉农社区,共计107个,其中*市级新农村35个。按照目标要求,全市需要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或接入污水厂的村(社区)为55个左右,受益人口约13万、3.25万户。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完成19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1.1万人、2786户,今明两年还有11.9万人、2.98万户的建设任务,总投资2.24亿元。其中2009年考核目标是达到30%处理率,需要完成受益人口6.7万人、1.68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1.26亿元;2010年达到50%处理率,需要完成5.2万人、1.3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0.98亿元。
二、处理模式的选择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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