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改善农村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改善农村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全面实现有效耕地面积不断增加、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
1.依照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划定未来5~10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其中拟复垦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总面积全市不少于40000亩,每个镇乡不少于4000亩;划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区,单块面积5000亩以上,每个镇乡不少于三个,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为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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