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水利系统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面对危机、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议,推进具有水利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我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狠抓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我市水利系统集中到一点,就是确保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把切实加强对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我市水利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点检查年内必需完成的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海堤达标建设和泵站改造等建设项目,督促各相关单位管好用好新增水利建设投资,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县(市、区)两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牢牢把握监督检查的重点,探索有效开展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项目稽查、质量监督、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保证扩大内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狠抓教育防范,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市水利系统扎实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和促进系统内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忧患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讲党性、重品德、作表率。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加强从政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法制防线。开展“510”作风警示日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要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特别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拓展活动载体,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创新,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要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开展“三个安全”教育,积极营造水利系统崇廉尚洁的氛围。
坚持严格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行为;
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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