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为建国60周年庆典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9日至9月28日集中开展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着力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全面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强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施建霞,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玉海任副组长,公安、建设、交通、城管、质监、农机、工商、广电、新闻中心、阜城镇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效青担任。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强化对重点路段的整治。
集中整治阜城大街和射河北路,确保畅通有序,不低于省对县级交通秩序管理等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强化对重点车辆的整治。
1.对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家庭自备车、拼装车、报废车进行重点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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