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步伐,现就我市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全社会的节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坚持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加快循环经济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能源节约、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科技先导,自主创新、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3、发展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全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扶持体系、指标评价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监督管理机制;资源生产率大幅提高,能源高效利用,万元gdp能耗有显著下降,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资源节约型示范县(市、区)、园区、企业、社区、乡镇。以2005年为基数(万元gdp能耗0.86吨标煤,万元gdp电耗889.8千瓦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48吨标煤),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20%,万元gdp电耗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30%,万元gdp的cod、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8.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
二、着力抓好加强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
1、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把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支持开发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大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鼓励、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以氢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制订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热电联产、炉窑改造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有关行业协会要及时跟踪该行业国内外的能耗水平,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扶持节能服务产业,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铁合金、小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要强制执行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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