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方法、新举措、新载体,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创建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20个左右。2009年,培育4、5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2010年,培育6、7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至2011年,全市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达到20个左右。
三、创建标准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的基本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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