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第一年。为了切实加强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圆满完成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提出全市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市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丰富“五大载体”机制建设,健全农村普法“六个一”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法制建设水平。
二、切实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中央、省、扬州市和我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认真做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须明确各类对象的学法内容、施教方式:
(一)重点对象学法内容:
1、副局(镇)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
(1)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刑法及其修正案;(3)公司法;(4)合同法;(5)招标投标法;(6)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7)领导干部所在部门主管执行的法律;(8)新颁布的法律。
2、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与国有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学法内容:
(1)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刑法及其修正案;(3)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4)各自所在部门主管执行的法律;(5)新颁布的法律。
3、青少年学法内容:
(1)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义务教育法、教育法;(4)专利法、著作权法;(5)国防法、兵役法;(6)道路交通安全法。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内容:
(1)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刑法及其修正案;(3)公司法;(4)合同法;(5)招标投标法;(6)产品质量法;(7)环境保护法;(8)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9)税收征收管理法;(10)商标法、专利法。
5、农民学法内容:
(未完,全文共2724字,当前显示8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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