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规范卫生行政权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上级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卫生局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进一步实现卫生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提升卫生服务和管理效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卫生法治化进程,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内容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是近年来我们卫生系统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要以这次争创活动为契机,紧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扎实做好卫生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创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建立完善决策机制
1、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看病就医、卫生行风建设、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单位职能,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3、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人民群众申请公开并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卫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4、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卫生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做到行政决策内容和程序合理、合法。
5、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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