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健康工程工作意见
为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成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结合我市20*年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和当前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市20*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继续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工作成果。
按照《江苏省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2001-2010年)》的要求,在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同时,切实提高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各镇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要达到合格标准,保障广大农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卫生面貌大为改观。20*年丁伙镇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每个镇新增1-2个省级卫生村。全市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座。
二、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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