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及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扬州市纪委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教育监督,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不断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文明行医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是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卫生工作者廉洁从政、文明行医的思想保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胡总书记所倡导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要深入开展国情教育,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社会责任感,使广大医护人员充分认识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比较突出,采取的医疗行为不能脱离民意民情和群众的承受能力。要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特别是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从中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与廉洁行医的意识。
二、加强“规范收费医院”创建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规范收费医院”创建工作,特别是首批参加创建的十家单位要确保年内通过考核验收并挂牌,重点是做好“五抓”,将创建活动与院务公开、“双纠”、“治贿”和医院管理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出特色、创出成效。
一是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医疗服务乱收费。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建立健全费用查询系统,提高收费透明度。
二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探索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建立健全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处方评价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严格实行设置审批、执业注册和年度校验制度,积极推进对医疗机构巡查工作。要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对医师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暂缓校验或者校验不合格;对违规的医师,视情节依法给予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暂停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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