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双纠”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建立健全卫生“双纠”工作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下简称“双纠”)工作的力度,学习借鉴高邮市“双纠”试点经验,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健全惩防并重的监督制约体系的要求,依据卫生“双纠”治理工作规范和制度,针对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的特点,加大治理工作力度,提高监管效果,促使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检查、大处方,促进“双纠”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推广工作的领导,市成立“双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纪委、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纠”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推广高邮“双纠”试点经验,先从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并逐步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展开。时间从4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中旬)。认真贯彻落实*市纠风办、卫生局、物价局分别于元月19日与3月30日—31日在高邮召开的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排好工作计划;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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