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建设学习型系统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和关于建设“六类学习型组织”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建立学习型系统活动。现就这一活动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卫生部门未来的发展思路和工作任务,围绕营造先进的学习理念、健全完善的学习体系、提高卫生系统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要求,引导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技能,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科室、学习型个人的基础上,上下联动、整体联动,推进卫生部门学习型系统的建设。
二、实施范围
建设学习型系统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市爱卫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基层卫生院。
三、目标任务
20*年着重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幅射带动全系统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并初见成效;20*年进一步深化学习型系统创建活动,完善制度,形成氛围,提高水平;20*年巩固学习型系统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实现学习型系统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0*年,创建学习型系统活动应完成以下主要目标任务:
1、通过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在机关干部中逐步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网络。并建设相对完善的学习保障体系和学习教育设施。
2、召开创建学习型系统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建立学习型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全年专门研究和部署本单位的学习工作不得少于2次,都要有20*—20*年学习规划、年度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个人有年度学习计划,单位学习基础资料完备。
3、全年在本市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建设学习型组织的信息,局机关不少于5篇,市直及基层较大单位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不少于1篇;局党组成员每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3—5篇,调研论文1—2篇;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每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2—3篇,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同志每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2篇,力争有调研论文。
4、积极开展卫生科研。力争省级科研立项1个、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二级医疗机构3—5个以上,争取有1—2个填补*市空白;一级医疗机构不少于1个,并逐步提高新技术新项目的档次。二级医疗机构在省以上杂志发表医学论文8—10篇;一级医疗机构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2篇。
5、切实加强卫生技术队伍建设。全系统在引进高级专业人才方面有实质性进展;二级医院的所有一级科室力争有1名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心卫生院的一级科室力争有1名本科学历人员;一级医疗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大专以上“科班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6、通过参加自学、函授、党校、上级培训等学习形式,逐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学历层次,并确有真才实学。近三年内,局机关干部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达60%;局机关干部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25%,并进一步提高中级以上职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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