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已到了拐点,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信访呈急剧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信访查办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全社会树立环境监察的良好形象,根据《江苏省环境信访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马红祥任组长,葛育智、顾国标、陈永根、郝文魁、罗本祥、林育前、杨旭东、全兴华为成员,下设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吉红军为副主任,石有高为成员(临时)。
2、信访办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信访的统一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办、下访、上报、统计、分析、考核、通报、总结、归档工作。
二、畅通信访渠道
3、信访办负责群众来局上访的接待和环境信访举报电话“12369”的接听。正常工作时间,吉红军专门负责接待、接听受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由信访办制定值班表,安排监察系统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接听受理,早、中、晚及夜间非正常工作时间,石有高负责接待、接听受理。并对“12369”设定呼叫转移功能,转移到石有高的手机上,确保任何时候“12369”24小时都保持畅通。对早、中、晚及夜间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待、接听人员按月考核,如发生一次无人接待、接听,每人扣发三分之一月度信访补贴,直至扣完。
4、网上书记、市长、局长信箱,仍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访件经局长签署意见后交信访办受理。
5、信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请人替班,并向信访办主任请假同意,值班和替班都不得迟到或擅离职守,如发现一次不在岗,按局考勤纪律严肃处理。
6、“12369”接听人员和群众来局上访的接待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解答、认真记录、登记受理,严禁与举报人发生任何冲突。接待人员认为必要,可以请信访涉及的中队长派员共同接待上访群众,以便当场解决问题。
三、规范办理程序
7、环境信访的查办,坚持大队领导、中队负责,属地管理、查办到底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和纠纷的原则;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的原则。
8、信访统一由信访办扎口受理,进行登记,并根据信访事项分类、分头处理:
(未完,全文共2808字,当前显示9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