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综合治税的意见
实施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秩序,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综合治税,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特征和基本内涵的综合治税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财税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遵循依法、协作、服务、便捷的原则,以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代征等主要方式,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二、综合治税
1.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及时提供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同时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逐步规范涉税信息交换格式和标准,实现部门间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尽快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健全科学、有效、快捷的信息链条,理顺横向、纵向信息网络,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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