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发展农技推广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促进农技推广机制和服务创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切实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规范各级农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推动农技推广机制创新,完善为农服务手段,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在我县建立起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员为补充的四级联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三、建立完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体系
农技人员责任制的实施,以我县农业经济为基础,以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依据,合理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推广人员。县级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15个技术指导组,乡镇级设置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人员主要设置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根据目前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专业的实际,设置粮蔬、水果、茶叶、土肥、植保、农机、畜牧兽医、农经、食用菌、林业、竹类、园林、经济林、森防、水产养殖等15个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首席专家为本产业或专业的技术领头人(由县级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为制定我县农业发展规划、为我县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提出本领域农业科技推广方案,组织实施本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
(二)农技指导员。农技指导员由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除首席农技专家外的其他农技推广人员组成。农技指导员的职责为:在首席农技专家的指导下重点承担面上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联系乡镇责任农技员,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示范户等,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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