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处、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全体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撑。
二、重点内容
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首先要把学习贯穿始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着力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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