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化政务公开意见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浙委发[20*]22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县以上行政机关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20*]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县的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深化和完善我县的政务公开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
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有:
1、上级政府有关规章、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
4、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5、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7、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涉及项目进度情况;
8、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和物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9、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或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10、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损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1、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12、土地供应情况;
13、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廉租房的建设、申请和使用情况;
14、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15、税收减免政策依据、条件、办理程序、结果等情况;
16、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审计事项结果等情况;
17、各类基金的运行和使用情况,如住房公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慈善基金等;
18、有关项目审批、指标分配、发证验照、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情况
;
19、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20、先进模范评选条件、结果等情况。
办事公开事项主要有:
1、政府、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组织的领导人姓名、工作分工、联系方式;
2、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组织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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