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加快产业发展工作意见
为推动我县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温泉城",加快"旅游富县"战略的实施,现就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一)凡在温泉度假区和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项目用地,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价格评估挂牌出让。
(二)进一步降低旅游企业建设经营成本。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与经营期间的各项规费收取按照县委〔2009〕10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即对涉及旅游企业的房产评估费、土地评估费、防雷设施技术评价、防雷检测、电磁环境检测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基准价下调50%;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测绘费、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建设规划部门的定线放样测绘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按规定减半征收;白蚁预防费按1.5元/m2收取。(本条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未完,全文共1381字,当前显示4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