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全面锁定“普九”债务,分期分批化解,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和任务
全县化解“普九”债务的总体目标是。在严格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发生的基础上,从20*年7月起,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县“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
近期必须落实的化解“普九”债务的准备工作是。基本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已核实的债务进行公示;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对锁定债务进行数据录入;建立信息上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5日前)。召开全县化解“普九”债务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化债前期准备工作。
(二)债务公示阶段(20*年7月6日—7月10日)。根据省农改办文件要求,要对经审计核实的“普九”债务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县农改办统一组织,县教体局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要在公开的媒体、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农村债权人所在地以及人群聚集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发生时间、用途、数额、债权人、债务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等,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审计部门再行核实认定。
(三)数据录入、上报阶段(20*年7月11日—7月15日)。审计核实的债务经公示无异议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公示无异议的分项目债务数据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再将公示后的债务余额汇总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化债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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