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道路交通需求的急剧增长,大发展、大建设的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伤人数仍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当前我县道路交通状况和发展要求出发,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力争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新格局,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指标逐年下降,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守法、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和源头管理,加快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县公安、交通、公路、农机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加强对超速行驶、占道行车、疲劳驾驶及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超载、非法营运,超资质、超范围从事公路客运,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建设、市容、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使用无牌、报废、拼装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强源头管理和安全教育,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格实行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坚决遏制渣土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的交通肇事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东发*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取缔正三轮车非法营运,防止正三轮车非法营运“回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培训和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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