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价格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经济和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积极稳妥的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整顿和规范体格秩序,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要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重要目标,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可预见性,出台调价措施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需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2、完善价调基金制度。按照省价调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情况,完善我市的价调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做好价调基金的征收工作,加强与代征部门的密切配合,落实任务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征收目标的完成。
严格执行价调基金使用规定,重点合格证价调基金在“采篮子”工程建设及市场价格异动情况下的投放和使用,充分发挥价调基金在保障供应、平抑市场、稳定价格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做好经常化的市场巡视和重点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定点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行情、供求、价格情况。特别是要做好粮、油、肉等13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农产品、农资商品价格的监测及分析工作。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价格服务工作。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开发调配研究,不断提高价格监测质量,及时提供价格信息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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