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巩固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等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乡镇街区党政办、文化站)
2、今冬明春对农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开展学习培训。(市委党校、乡镇街区党政办)
3、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农村、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乡镇街区党政办、文化站)
4、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党章》和《江泽民文选》作为重要任务。(乡镇街区党政办)
5、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
(乡镇街区党政办)
6、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乡镇街区党政办)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1、要认真宣传贯彻“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办法。(乡镇街区党政办)
2、各乡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乡镇街区党政办)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一)健全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
1、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乡镇街区党政办)
2、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乡镇街区党政办、民政)
3、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乡镇街(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乡镇街区党政办)
4、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乡镇街区党政办、民政)
5、强化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乡镇人大、纪检委)
6、强化社会监督,组建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管理使其发挥作用。(乡镇街区纪检委)
7、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乡镇街区农经服务中心、党政办)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乡镇街区财政所、农经服务中心、纪检委)
2、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镇街区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委)
3、对发现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市农经总站、乡镇街区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委)
4、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乡镇街区农经服务中心、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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