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一、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改革,是解决经济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要充分认识到着力推进改革、加快机制体制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改革放到突出重要位置上,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2)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配套性强、涉及面广、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为此,特建立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论证或评估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定期分析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形势;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重大政策建议等。各镇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指导、协调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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