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一、充分认识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动物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对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重大压力,严重威胁我市的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改革县、区动物卫生管理体制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动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生产工作全面发展。
(四)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与畜牧生产行业管理适当分开,强化和提升政府对动物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技术支持职能分开,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和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将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动物卫生职能与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服务性活动分开,把动物疾病诊疗、动物保健和兽药、饲料经营等推向市场。
三、建立健全动物卫生工作体系
(五)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盘山县、大洼县设立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设立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县、区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为同级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机构规格与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相同。
(六)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县、区政府分别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所,为执法监督机构,归口同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七)建立健全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盘山县、大洼县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县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兴隆台区、双台子区不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其职能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行使。但两区设防疫、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要充分利用省及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社会资源作为动物卫生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八)加强乡(镇)动物卫生防疫机构建设,根据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按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盘山县7个,大洼县9个),加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为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派出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等统一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所管理,防疫、检疫业务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两区不设立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
对由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服务实体。
(九)建立村级动物卫生防疫员工作体系。在行政村聘用动物防疫员,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从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执业兽医人员中选聘,接受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防疫检疫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
四、关于职责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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