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和谐社区创建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结合实际、重在实效的原则。开展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本街道、本社区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分析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合本社区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因地制宜,勇于实践,广辟途径,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示范社区。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把服务居民、方便居民、造福居民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为导向,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促进人与人、人与社区、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坚持相互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要围绕创建标准,按照职能要求,突出各自工作重点,强化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格局。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总体目标
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居民自治。社区各项民主制度健全、规范,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发挥,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它事务中切实能够当家作主,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能够为社区居民个性化的需要提供满意的服务。
---管理有序。社区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健全,各种家庭、不同人群和谐相处。
---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
---治安良好。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文明祥和。社区居民群众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普遍建立,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
研究制定我区现阶段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楼院、和谐家庭的示范标准。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津社建协办[20*]3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我区20*年80%以上的社区达到天津市示范社区的标准,70%以上的街道达到天津市示范街道的标准,我区达到天津市示范区的标准。20*年,全区再经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全部社区都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十个街道全部达到示范街道的标准,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创建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区组织管理体系,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在社区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民间组织为依托、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广泛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积极探索适应和谐社区建设的社区民主自治新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未完,全文共5910字,当前显示13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