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制度改革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根据区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以满足公共财政和社会共同需要为原则,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改革分配形式,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供给模式,实行以事养人、分类供给的财政管理方式,切实转换机制,理顺关系,促进事业单位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共财政。区分事业单位不同性质,严格界定财政供给范围,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应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二)坚持“以事养人”。按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核定经费,鼓励事业单位创新改革,提高效益,节约开支,促进事业发展。
(三)坚持分类供给。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责、经费自给率等情况,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财政全部供给单位、财政部分供给单位和非财政供给单位三种类型。
(四)坚持改革与稳定并重。根据我区财力实际情况,在采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确保不出现问题,维护稳定的局面,科学合理地制定财政供给方式和标准,保证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不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改革范围
区属各类事业单位(市专项拨款单位,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差额预算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
四、供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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