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影响农民健康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不断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农村环境问题影响着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阻碍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维护农民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清洁家园、水源、田园、能源为重点,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主动预防与被动治理的关系,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减轻农村生态与环境的压力,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总体要求,为构建和谐*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逐步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管力度,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加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生态田园,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区要根据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订科学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农村环保工作。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要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科技创新。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逐项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舆论引导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使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有力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一批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和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重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一批乡村工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力争2012年50%的农户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到2015年,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围绕重点,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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