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收到威胁,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农村存在这些环境问题,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造成以上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二是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四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薄弱。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农村新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
二、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相应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策和措施。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整合。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2.“十一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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