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
一、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一)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建筑业强市”为目标,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为主线,加大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的对外拓展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进步能力和节能降耗能力,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巩固和提高*建筑业在全省、全国的领先水平。
(二)*建筑业“十一五”时期的基本任务。立足“大市场、大基地、大项目”建设,构建合理的行业组织结构框架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拓展海内外市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提升工程质量,提高综合效益;加强建筑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提高行业实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建筑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建设,规范交易行为,培育诚信的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建筑行业的政府监管,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工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重大伤亡事故,降低伤亡事故率。
二、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业产业结构
(一)做大做强骨干建筑业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国内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建筑业企业。对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首次超过一定标准,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长15%的市级信用建筑业企业,达标当年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开展*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比活动,进入前3位的优秀企业由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二)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通过建立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制度,重点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资本、智力密集型跨领域龙头总承包企业。引导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的承包方式向总承包方式转变。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三)加快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智能化建筑、园林建筑、钢构建筑、环保建筑等优势建筑领域的发展。重点发展人才、劳务、技术与资金市场,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筑业生产协作体系。引导缺乏竞争力而又无法做大做强的小企业主动转型为劳务公司。引导、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的专业型建筑业企业。通过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实现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增强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为基础,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企业技术中心,按规定给予税费优惠。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支持其在境内外合资、合作兴办研发机构。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建筑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按实扣除,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加计扣除办法。建筑业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并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可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及其配套政策,按规定予以支持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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