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一、实施时间
20*年4月1日到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以防治扬尘污染为突破口,控制pm10、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污染因子,降低三级天数,控制二级天数,提高一级天数,力争全年优于二级的天数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第一阶段)工作的成果、市区大气污染的特点及特有的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重点为解决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管理。
1、尽快出台《*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关的普及宣传和落实工作。
2、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24号)的规定,继续推进建筑施工工地创建“文明工地”、“绿色工地”工作。在全面控制建设施工扬尘污染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的扬尘控制工作。
3、加强道路二次扬尘污染的管理。严格建设工地的净车出场和密闭运输制度,加大对运输过程中抛、洒、漏和乱倒废土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及时清扫洒落的渣土等。
(二)加强工业企业的治理和整治。
1、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半山电厂、*协联电厂、杭联电厂、萧山电厂及杭钢集团的脱硫工程。
2、加强对中低架污染源的治理和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内10t。h以上的锅炉实施脱硫工程,对全市锅炉房除尘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对未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整改,确保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
3、核定重点工业so2、烟尘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发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4、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市区(含萧山、余杭区)重点企业中10t。h(含)以上的锅炉(含电站锅炉)安装尘、so2、no2在线监测系统,水泥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污染源监测中心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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