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相协调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07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成率达《*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3-2010)》所定标准的95%,95%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得到需要的卫生服务;到2008年,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体系,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到2010年,建立起在管理体系、服务模式、运作机制、人才培训等方面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3-2010)》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现有的区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院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各区人民政府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要采取措施,整合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移。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各项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如慢病调查与管理、免疫接种、疫情报告、部分妇幼卫生工作(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工作)、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实行费随事走,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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