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建筑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紧迫性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市的墙体材料一直以实心粘土砖为主,不仅毁掉了大量耕地,耗费了大量能源,也不利于保护环境。自《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下发后,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依法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墙体材料革新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据统计,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耗用泥土资源达240多万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1200亩,同时,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消耗9.6多万吨标煤。如果实心粘土砖生产得不到抑制,将占用大量耕地,耗费大量能源,加剧我市耕地和能源供需矛盾。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如今新型墙体材料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应用,事实证明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房屋,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改善。另外,我市每年产生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超过100万吨,累计堆存达到数千万吨,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严重污染着周围的土地、水体和大气环境。因此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进一步搞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加强对全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和湾里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间,认真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深入做好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在已取得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的基础上,向淘汰粘土制品推进,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全市实心粘土砖产量每年减少2亿标砖,力争到2010年,全市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2亿标砖以下。全市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08年底,禁止使用包括空心粘土砖在内的各种粘土砖。
(二)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要向强制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力争到20*年,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10年,全市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以上。到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8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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