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方向,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以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坚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我市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区人口。具体目标。雁江区要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以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为单位,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率达到70%,20*年达到90%,2010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简阳市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强化人才培养,落实配套政策,为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人群,20*年覆盖8万社区居民。*、*可根据自身财力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四)统筹规划,健全网络
设置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政府举办,也可由社会力量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规划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等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和服务功能要求进行转型或改造。
布局规划。坚持合理、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按照每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人口相对集中达0.5~1.5万人左右的区域,可根据社区居民医疗保障需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应满足开展全科诊疗、中医、护理、康复、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要求,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建筑,并符合卫生学及无障碍的基本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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