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路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先行和基础性作用。“十五”以来,我市公路建设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快速持续发展,现公路总里程达9458公里,其中,国省道418公里,农村公路9040公里。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公路总里程还将不断增加。但公路管理养护特别是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滞后问题十分突出,管理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不活,养护质量不高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路运输、行车安全和交通的长远发展。改革现行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进一步加大公路管理养护机制的创新力度,确保全市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持续发展,既非常必要又非常迫切,对于明确职责、精简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现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公路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体制上实现事企分开,建立精干高效的公路管理机构,从机制上实现管养分离,建立以养护工程费制为核心的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切实保障公路养护资金稳定投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明确职责,规范职能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是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公路建设规划和养护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监督全市公路管理工作。
(二)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市国、省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检查指导工作,拟订国、省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报市交通主管理部门批准。负责国、省道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养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负责养护资金的拨付与监管。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大中修和养护补助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
(未完,全文共3167字,当前显示9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