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建设意见
一、强化电网建设规划
县政府将电网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县规划建设局要协同电力部门做好*电网建设规划,并在控制性详规中对电网规划的变电站布点及高低压线路通道予以明确;在编制、审查城乡建设规划时,应邀请电力、经贸部门参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城乡建设中要严格执行电网建设规划,不随意更改,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科学性、严肃性。
二、强化电网建设管理
(一)省、市电力部门下达的电网建设项目,凡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二)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政策的电网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电力企业按划拨土地基准地价支付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要将电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新建电力项目涉及的征地、房屋拆迁、竹树砍伐、青苗赔偿等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按相关规定确定补偿量和补偿标准后,由电力项目建设部门按程序将补偿费用拨给有关部门及乡镇,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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