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工作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推进财税投融资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节能减排机制建设;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抓好社会领域改革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加快机构改革、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涉农体制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担保体系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这一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为实现“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和聚焦“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2009]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机构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市级机构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县级政府机构改革,适时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
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创新动态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推行政府部门“会审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常务会议“旁听制”、工程建设领域“十公开”制度,使三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下大力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创新公开载体,方便群众办事;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市监察局牵头)。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市综合执法局牵头)。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省政府拟公布取消调整项目搞好衔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推行首办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抓好系统向县级的延伸,逐步形成全市性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系统。拓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功能,继续推进“分中心”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批服务平台。探索实行建立联审机制,搭建重大、重点项目服务平台(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中心牵头)。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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