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内容;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目标、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考核,狠抓落实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目标,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宗旨,促进机关管理明显改善,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努力再次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二、制度建设内容
根据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ab岗工作、失职追究、否定报备、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机关各处室要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本处室每个工作岗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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