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加强领导;考核奖惩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文明、促进和谐的工作主题、提高亡故人员火化率,全市亡故人员火化率达到85%;加强骨灰管理,合理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千方百计提高火化率、加大违法土葬查处力度、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殡葬用品管理和丧葬习俗改革、加强丧葬服务管理、加强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殡改工作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殡改工作措施及责任目标的落实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巩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成果,加强殡葬管理,破除封建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亡故人员火化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根据我市殡葬改革的现状,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文明、促进和谐的工作主题,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强力推进亡故人员全员火化,进一步规范丧葬活动和骨灰存放管理,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高亡故人员火化率,全市亡故人员火化率达到85%;加强骨灰管理,合理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每个乡镇要完成一处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条件的村或相邻几个村联合完成一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建设;深化丧俗改革,坚决制止城区丧事扰民行为,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管理;加大对违法土葬的清查处理力度,确保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继续利用清明节和农历“十一”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以及利用宣传车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深化人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引导群众建立科学、文明、节俭、健康的丧葬方式,促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二)千方百计提高火化率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首要任务来抓,确保今年火化率达到85%以上。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亡故亲属的遗体火化。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四办火化率要达到100%;平原乡镇火化率要达到90%;岗区乡镇火化率要达到85%;山区乡镇火化率要达到80%(任务分解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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