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进搞活流通意见
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本意见适用期限两年。
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13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郑政〔〕22号)要求。坚持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我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拉动农村消费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推进农产品新型流通渠道建设。
(一)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增强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1.积极引导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对接、互动机制。支持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平安可追溯系统、废弃物处置系统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农产品销售市场做大做强。凡列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并经核准的享受市财政给予项目实施企业20万元的奖励。
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2.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超对接”扩大农产品进入大型连锁超市销售的品种数量。建立农产品顺畅流通的新渠道,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运营,降低流通本钱,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农村家电消费。
(二)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积极扩大我区的农村家电消费,1.认真落实国家、省“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合理增加销售网点,完善兑付机制,简化补贴手续,方便群众消费。
及时、足额拨付“家电下乡”工作经费,2.依照省、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求。保证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扩大乡村消费
二、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一)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
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1.以“便利消费进社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有针对性地根据入驻社区居民的需求特点和社区商业网点的建设要求,2.建、新建社区要根据规划预留商业网点建设空间。合理配置各种业态的商业网点。尚未开发的居住区,要依照商住分离原则和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社区商业网点规划。
社区内开办便利店、日用生活品超市等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商业网点,3.引导企业特别是品牌连锁企业。形成便民、惠民的社区服务网络,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逐步做到居民各项需求均能在社区内实现。
(二)促进乡村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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