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度廉政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年廉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市委“四个十”的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的监管。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强化对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公共资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其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到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府所有收支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批,严格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的科学化水平。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强化账目和现金管理,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形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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