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教育培训规划意见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库存,支部要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受教育情况。坚持党员述学制度,将党员参与教育培训情况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全体党员必需依照支部的统一要求参与教育培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教育培训的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的依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置。
以下简称《规划》和《省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湘组发[]1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县-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望组通[]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掌握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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