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保险管理意见
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镇办事处、各相关局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各单位承担的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镇、各街道办事处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给予一定的奖惩。对入户宣传率和参保率达到目标要求的单位奖励1万元,对入户调查人员每户补贴2元;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镇、各街道办事处也可依法制定奖惩方法,对完成好的社区、村给予奖励,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全面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试行方法的通知》郑政〔〕2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逐步扩大为原则,全面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确保在10月31日前完成16-59周岁参保率达20%以上,依照《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的通知》郑居养老办〔〕1号)要求。60周岁以上参保率达5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未完,全文共1750字,当前显示5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