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粮食清查工作建议
为切实掌握全县粮食库存情况,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粮食库存清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组长,县粮食局、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监局、农发行磐安信贷组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和实物清查组、会统核查组、监督保障组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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