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工作若干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年是新中国成立周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推进“”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落实三个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宣传、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主线,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要求,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为目标,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社会抢险救援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盐边、平安盐边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以贯彻新《消防法》为契机,全面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一)落实政府主导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新《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县政府将以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把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督促考评,使消防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有效,确保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安监局要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展和改革局要将“”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财政局要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要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把好工程行政审批关。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文体广电等部门要拓宽消防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公共影响力。公安、工商、民政、卫生、旅游、文体广电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把准入关,加强对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坚决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监察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严格按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社会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不断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把消防监督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社会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工作自律机制,提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进落实工作,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提高单位火灾风险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着力推进“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建设,不断提高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自救逃生的能力、疏散救护他人的能力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年内,全县80%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二、构建城乡消防保障体系,提升城乡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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