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教育宣传工作的若干建议
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独立建制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师附小、正则实小,有关成教中心:
教育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了解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与信息工作,促进宣传与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反映教育工作动态,反映全市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局长室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创建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情况;中央、省、市教育有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视察、调研、现场办公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和局领导指示和批示的落实情况;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贯彻情况;本科室(部门)以及学校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三、教育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
1.电视台。以专题为主,在电视台《教育时空》每周一期。力争在省和电视台上教育新闻。
2.电台。以动态信息为主,在电台《教育时空》每周一期。
3.报刊。专题报道和动态信息相结合,在日报《教育周刊》每周一期。不定期在市委、市府办的《信息》、《简报》以及省市以上报刊上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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