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务公开规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纪委中纪发[]21号文件和年9月25日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就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政务公开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充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有利于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消除误会,增进理解,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政务公开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政府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有助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廉洁、公正、勤政。
(四)政务公开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
二、进一步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基本要求: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
2、严格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5、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与形式
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必须公开。
(一)县直部门和直属机构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资源开发、用地审批、专项经营、项目审核、资质审查、工程招投标、资产投资、办照检证、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等行政审批事项;
2、行政复议、征地补偿、行政处罚、劳动仲裁、工伤鉴定、案件处理、经济处罚、计生管理、乡镇财政、农民负担、优待抚恤、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扶贫救灾款物的分配和发放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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