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卫生工作建议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效助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委〔〕1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
到年,我县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全县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卫生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绩效水平显著改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有较大提高,总医药费报销水平达到40%左右;
——全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以下和千分之九以下,平均期望寿命达76.8岁以上;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不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实验室生物全事故和重大血液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7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农村饮用全自来水率达8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县、乡镇、村三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完善;医学科普活动普及率达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规定标准,按有关规定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政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技人员中5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信息化率达85%以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率达到10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率达100%。
二、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1.深化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29家乡镇卫生院的装备水平和服务功能,完善1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施装备并规范其运行。
2.做好农民免费体检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每两年一次的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参合农民体检率达70%以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做好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到年,城乡居民健康建档率达99%,并实行信息化联网管理。
3.进一步完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筹资形式,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提高受益率,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更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年筹资达190元以上,参保率达95%以上,总医药费的报销水平达到40%左右。
4.建立和完善解决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推行常见病常用药品零利润,并实行门诊免收和检查低收费制度。继续推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对低保户住院报销按普通人员1.5倍的报销政策。
5.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普及饮用全自来水,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环境治理工作。50%以上的建制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自来水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
(二)实施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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